交通意外责任是如何判定的?


交通意外责任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通常需要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明确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在交通意外中,责任判定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这其中包括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以及客观上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如下: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实际判定过程中,交通管理部门会收集多方面的证据,例如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监控视频、车辆检验报告等。例如,如果事故现场有监控视频,视频内容可以清晰地反映出事故发生时各方车辆的行驶状态、速度、是否遵守交通信号灯等信息,这些信息对于责任判定至关重要。如果一方车辆超速行驶且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那么超速闯红灯的一方很可能会被判定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此外,一些特殊情况的责任判定也有相应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