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的增值税在利润表中如何体现?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简单来说,它是对商品或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税。比如,你购进一批货物花费100元,经过加工后以150元卖出,这中间的50元增值部分就要缴纳增值税。 在我国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中,增值税与利润表的关系比较特殊。利润表主要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它列示的项目有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通过这些项目计算出企业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指标。而增值税并不直接体现在利润表中。 这是因为增值税实行价外税制度,所谓价外税,就是商品或劳务的价格中不包含增值税税款。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收取的款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商品或劳务的价款,计入营业收入;另一部分是代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不计入营业收入。同样,企业在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时,支付的款项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货物或劳务的价款,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另一部分是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用来抵扣销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由于增值税是在价外核算,不影响企业的收入和成本,所以不在利润表中直接体现。 不过,增值税会通过一些间接方式对利润表产生影响。比如,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会影响到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这些税费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在利润表中体现。例如,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一般在7%(市区)、5%(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也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率为3%。这些附加税费会减少企业的利润,从而在利润表中得以间接反映增值税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