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受害方该如何索赔?


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受害方索赔是一个复杂但有章可循的过程。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中的“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加重逃逸者的法律责任,也给受害方的索赔带来了一定困难。而“索赔”,就是受害方要求责任方对自己因事故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当遇到肇事逃逸时,受害方应第一时间报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及时报警能让交警部门尽快介入调查,锁定逃逸者的身份和行踪。警方会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询问证人等方式收集证据,全力查找逃逸车辆和驾驶人。 如果找到了肇事逃逸者,受害方可以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这些赔偿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协商过程中,受害方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诊断证明、误工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这些证据是索赔的关键依据。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外,如果暂时无法找到肇事逃逸者,受害方也不必过于担心。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向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的垫付与追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同时,一些地方还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为受害方提供一定的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