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肇事方没钱的情况下受害者该如何维权?

我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是肇事方,但他说自己没钱赔偿。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医疗费用还在不断产生,家里负担很重。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哪些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怎样才能拿到应得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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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事维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肇事方没钱的情况下,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可以先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代位求偿”简单来说,就是在对方负全责但又没钱赔偿时,由自己的保险公司先把钱赔给自己,然后保险公司再去向肇事方追讨赔偿。依据《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所以,如果受害者购买了相关的保险,就可以利用这项权利来及时获得赔偿。 其次,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肇事方和其车辆的保险公司一同列为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通过法律程序,法院会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判决。若判决生效后,肇事方仍然拒不赔偿,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肇事方的财产,拍卖其名下的车辆、房产等资产来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再者,如果肇事车辆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事故,例如出租车司机在工作时肇事,受害者可以要求其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另外,受害者还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偿。 最后,受害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诊断证明、误工证明等,这些证据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受害者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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