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给了十八万离婚时会怎么判?
我结婚时给了对方十八万,现在打算离婚了,不知道这十八万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这十八万包含了彩礼等费用,我想了解在离婚判决中,这部分钱会不会返还给我,是全部返还还是部分返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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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结婚时给付的十八万款项的判决,需要先明确这十八万的性质,常见的情况有彩礼、赠与等,不同性质的款项在法律上的处理方式不同。 如果这十八万属于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如果符合上述情形,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比如,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因为某些原因两人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之后离婚了,这种情况下给付彩礼方就有权要求返还。 若这十八万是在恋爱期间或者结婚时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并且已经完成了交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一般情况下,普通的赠与一旦交付,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离婚时通常也不会要求返还。例如,一方在情人节等特殊日子送给另一方的财物等。 此外,如果这十八万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仍归该方所有。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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