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的诈骗团伙会如何判刑?


首先来解释一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我国,对于诈骗罪的量刑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数额标准是这样划分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要注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对于诈骗团伙,除了考虑诈骗数额,还会看各成员在团伙中所起的作用。比如主犯,通常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会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如果诈骗团伙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残疾人、老年人财物;造成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会酌情从严惩处。若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且具有上述特殊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