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开庭会怎么判?
我朋友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被告上法庭,马上就要开庭审理了。我很担心他,想知道法院一般会根据什么来判这个案子,判罚的标准和结果大概是怎样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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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当故意伤害案件开庭审理时,法院会依据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决。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是针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情况。轻伤一般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比如,打架导致对方肋骨骨折等情况,经鉴定为轻伤,就可能适用这一量刑标准。 其次,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例如,故意伤害导致他人丧失听觉、视觉等严重后果,就会按照重伤的量刑标准来处理。 再者,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的“特别残忍手段”通常指采用毁容、挖眼、砍手等极其恶劣的方式伤害他人。 在具体的审判过程中,法院还会考虑一些量刑情节。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处罚的情节;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是否是累犯等从重处罚的情节。这些情节都会对最终的判决结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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