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孩子离婚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定,法律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若两个孩子都不满两周岁,一般情况下会判给母亲抚养。这是因为在婴幼儿阶段,母亲往往能给予更细致的照顾,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无法与她共同生活;或者母亲虽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跟随他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那么抚养权也有可能判给父亲。 其次,若有一个孩子未满两周岁,另一个已满两周岁,法院通常会将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判给母亲,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陪伴孩子的时间、与孩子的感情等,以确定由哪一方抚养对孩子更有利。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法院认为将年长的孩子判给母亲对其身心健康成长更有益,也可能两个孩子都判给母亲。 再者,当两个孩子都已满两周岁时,法院同样会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归属。在实际操作中,有可能会判决父母各抚养一个子女。法院会考虑诸多因素,例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孩子长期跟随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一方有传染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若父母抚养条件相当,孩子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并愿意协助照顾等。 最后,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希望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想法。 总之,法院在判定两个孩子抚养权时,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在一个相对稳定、健康、有利于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事务时,要从各个方面考虑,选择对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心理、情感等各方面发展最为有利的方式和决定。例如在离婚案件中判定抚养权归属时,综合考虑孩子的生活环境稳定性、与父母的感情亲疏、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目的是保障未成年人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