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4年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在湖北省,2024年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要区分不同情况。首先,对于18岁以下尚未成年的被抚养者,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18 - 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于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若受害人生前已亡故,则无需乘以伤残指数部分)。简单来说,就是用当地上一年度平均的生活消费支出,结合孩子剩余到18岁的年龄,再考虑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和伤残情况来计算。 其次,18至60岁之间,缺乏劳动力亦无经济收入来源的被扶养者,其生活费用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20)÷对于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若受害人生前已亡故,同样无需乘以伤残指数部分)。这意味着这类人群以20年为基数,按照上述方式计算生活费。 最后,60至74岁之间的被扶养者,生活费用计算公式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20 -(被扶养人实际年龄 - 60))}÷对于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若受害人生前已亡故,仍无需乘以伤残指数部分)。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它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概念: 被扶养人: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伤残赔偿指数: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来确定的一个比例数值,用于计算与伤残相关的赔偿金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