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女方名字,离婚后房子归谁?
我朋友遇到了这样的事儿,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加了女方名字,现在闹离婚,不清楚这房子到底该怎么分。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具体会依据哪些因素来判定房子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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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女方名字,离婚时该房屋一般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从法律概念来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男方婚前购房,原本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婚后加女方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使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变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具体的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实际分割时,有多种情况需要考虑。如果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加女方名字且双方共同支付按揭部分,那么支付的按揭部分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整体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婚前男方支付全款,婚后加女方名字,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50%。但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并非绝对的一人一半,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各自对房产的经济贡献等因素。比如结婚时间较短,男方对房产购买出资较多,可能在分割时男方会适当多分一些。当事人可以就该房屋的归属进行约定,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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