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轨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当老公有出轨行为,妻子提出离婚时,法院的判决主要会涉及到几个关键方面。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被明确列为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如果老公的出轨行为达到了与他人同居的程度,那么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如果只是一般的出轨,未达到同居等严重程度,法院可能会综合其他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有证据证明老公出轨,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多分。这里的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例如,在房产分割上,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法院可能会考虑到女方的无过错地位,给予女方更多的份额。 再者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老公出轨的情况下,如果女方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且能证明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那么法院通常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比如女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 此外,如果老公的出轨行为给妻子造成了精神损害,妻子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老公的出轨行为符合上述情形,妻子可以在离婚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总之,在老公出轨离婚的案件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