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债,妻子如何自保并调解离婚?


在丈夫欠债的情况下,妻子想要自保并调解离婚,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关于自保方面。在我国,并不是所有丈夫的债务妻子都需要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如果妻子能够证明丈夫的债务是其个人不合理开支,比如赌博、吸毒等产生的债务,或者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且自己没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那么这些债务通常就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 妻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例如,银行转账记录、借款合同等,看债务的用途是否与家庭生活无关。同时,要避免在丈夫的债务文件上签字,防止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债主找上门,要明确告知其该债务可能是丈夫的个人债务,自己没有还款义务,并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 其次,关于调解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调解离婚时,妻子可以与丈夫就债务的承担问题进行协商,明确哪些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哪些可能需要共同承担,并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同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也需要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达成调解,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比如婚姻调解机构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他们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如果调解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