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把房子赠与妻子后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老公打算把房子赠与我,可我有点担心,这房子之后还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要是之后有什么变故,会不会有财产分割方面的麻烦?我就想搞清楚赠与之后房子的归属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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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老公把房子赠与妻子后是否还算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赠与的概念。赠与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在这里,老公就是赠与人,妻子就是受赠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老公明确作出了将房子赠与妻子的意思表示,妻子也接受了,并且完成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从法律层面来说,这套房子就会被认定为妻子的个人财产,而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要是没有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老公是有可能撤销赠与的,房子依然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房子只是赠与妻子个人,与丈夫无关,那么即便没有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在法律上也倾向于认定这是妻子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没有这样明确的约定,就可能会产生争议。 综上所述,老公把房子赠与妻子后是否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以及赠与合同中的约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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