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要和我离婚但我不想离该怎么办?


如果老公要和您离婚而您不想离,首先要了解法律上关于离婚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就意味着,如果您不想离婚,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比如,您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你们感情好的证据。像你们一起旅游的照片、互相写的温馨信件、共同为家庭付出的记录等,这些都可以展示你们婚后的感情状况。要是老公提出离婚是因为一些矛盾,您也可以积极解决问题,比如改善沟通方式、寻求家人朋友的帮助调解等。 如果老公已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庭上您要明确表达您不想离婚的意愿,并且提供上述能证明感情未破裂的证据。要是不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另外,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途径,现在有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这期间,您可以和老公好好沟通,尝试解决问题。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夫妻感情破裂: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判断,达到法律规定的可以判决离婚的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