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是多少年?
我有一块地,一直没开发利用。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土地闲置多少年就算是闲置土地了呢?我担心自己的土地会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时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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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指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简单来说,就是拿到土地后,超过合同或者相关文件规定的开工时间一年都没开始动工建设,这块地就可能被认定为闲置土地。 另外,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闲置土地的认定主要就是上述这些情形。明确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主要是为了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对于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相关部门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比如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置换土地、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征收土地闲置费、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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