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有哪些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非法经营罪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非法经营罪。该条文指出,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这里所说的“违反国家规定”,根据《刑法》第九十六条,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在司法解释方面,有多个司法解释对非法经营罪进行了细化。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总之,非法经营罪涉及的范围较广,不同的非法经营行为可能对应不同的司法解释。在判断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