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非法讨债,讨债的12种违法行为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讨债要通过合法途径,否则可能会让自己陷入法律困境。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非法讨债的情况以及常见的12种违法行为。 首先,非法讨债指的是在讨债过程中,采用法律禁止的手段来追讨债务的行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于被拖欠的债务,当事人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基层人民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实现债权。 下面来说说常见的12种讨债违法行为: 1. 短信或电话轰炸催收:利用短信或者电话进行轰炸,比如用“呼死你”等方式对借款人进行轰炸,干扰其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 2. 曝光通讯录:在网络贷款催收中较为常见,骚扰借款人通讯录中的其他联系人,并对借款人进行侮辱、诽谤等。 3. 短信或电话恐吓:利用短信和电话对借款人进行辱骂、诽谤,并且威胁将对其采取暴力、殴打等手段。 4. 泄露个人隐私方式催收:通过将借款人的隐私个人信息上传至网络,并造谣等行为来达到非法催收借款的目的。 5. 血色催收:当着债务人的面,宰杀相应的家畜、宠物等,对借款人造成心理上恐惧的阴影 。 6. 殡葬催收:在借款人正常工作地或者居住的居所,摆放花圈,播放哀乐,喷洒垃圾等方式来达到催收目的。 7. P图催收:利用债务人的照片进行P图,比如利用裸条方式编造丑化借款人的个人资料,并将P图后的虚假、伪造、丑化的图像资料上传至网络进行散发,进一步威胁借款人。 8. 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 9. 要求欠款人偿还违反国家规定的高额利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10. 非法侵入住宅: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按《刑法》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1. 非法拘禁: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按《刑法》238条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12. 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方式催收: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总之,讨债一定要依法依规进行,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相关概念: 非法侵入住宅罪:指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