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催收债务罪人被送看守所后该怎么处理?


非法催收债务罪人被送看守所后的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不同情形下的处理方式: 首先,如果经审讯和调查后,确定该犯罪嫌疑人必须被逮捕,那么在拘留期内,相关部门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逮捕手续。例如,公安机关会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条款,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汇报并申请批准逮捕,之后将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并不需要立即逮捕,那么会依法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手续,然后将其送到检察院进行起诉。比如,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就会采取这种处理方式。 再次,如果在拘留期间还没有能够查清楚犯罪嫌疑人是否真的犯了罪,也会依法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手续,然后继续进行深入的调查。 最后,如果发现这个案件其实是可以撤销的,那相关部门就会释放被拘留的人,并且给他发一个释放证明。 从犯罪嫌疑人自身角度来看,若造成了被害者的财物损失,需要尽全力与被害人一方进行协商,达成符合法律规定且具有约束力的《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尽可能地获取被害人的宽恕与理解,弥补受害人一方的经济损失。 同时,如果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过程中,其持续时间超过法定上限(拘留期最长不超过37日,逮捕后的羁押期间原则上不应超过两个月),犯罪嫌疑人有权向相关机构提出解除该项强制措施。并且,在整个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尽早委托律师,以便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理解所触犯的相关法律法规。若犯罪嫌疑人身患重病,严重影响到了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或正处于孕期、哺乳期,那么具备申请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条件,可以按照规定向相应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方面,《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