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理危废如何量刑和处罚?
我不小心涉及到了非法处理危废的事情,心里特别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量刑和处罚的,自己会不会面临很严重的后果,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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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理危险废物是一种危害环境且违反法律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的量刑和处罚情况。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这些废物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严重污染环境”和“后果特别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具体说明。比如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就属于“严重污染环境”。而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等情形,则属于“后果特别严重”。
此外,除了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比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总之,非法处理危废会面临刑事和行政方面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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