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强拆强征土地需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非法强拆强征土地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多方面的法律责任。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行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该法第八十三条还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如果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非法强拆强征土地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民事责任方面,非法强拆强征土地侵害了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例如,对于被强拆的房屋或其他地上附着物,责任人需要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赔偿;对于因强拆强征导致土地使用者无法正常使用土地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如农作物未收获的损失、经营项目中断的损失等,也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刑事责任方面,如果非法强拆强征土地的行为情节严重,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非法强拆过程中,如果故意毁坏被拆迁人的房屋等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就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此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总之,非法强拆强征土地的责任人需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多方面的法律后果,被侵权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