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法行医致人损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两者该如何区分?

我开了个小诊所,但没行医资质。前几天给人看病后,患者情况变差了。我担心这是不是医疗事故,想知道非法行医致人损害算医疗事故不,还有这两者要咋区分,心里特别没底,希望得到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医疗事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非法行医致人损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如何区分这两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和依据。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意味着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发生在正常的医疗活动中;存在违反相关规范的过失行为;并且该过失行为导致了患者人身损害。 而非法行医则有不同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包括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等情形。非法行医致人损害并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因为医疗事故的主体要求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而非法行医的主体不具备这样的合法资格。 从两者的区分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主体方面,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和其医务人员,他们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注册,具备合法行医的资格。而非法行医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个人或单位。在行为性质上,医疗事故是在合法的医疗活动中,由于违反规范导致的过失行为;而非法行医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其行医活动从一开始就是不被法律允许的。在法律责任方面,医疗事故主要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行政责任。而非法行医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非法行医罪,面临刑事处罚。 所以,非法行医致人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认清两者的区别,一方面合法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规范,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个人和单位绝不能进行非法行医活动,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