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有期徒刑之后就一定会入监狱吗?
我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心里很担心马上就要去监狱服刑。想知道是不是只要被判处有期徒刑就肯定会进监狱啊,有没有可能不用去监狱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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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之后不一定就会进入监狱服刑。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有期徒刑的概念。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简单来说,就是让犯罪的人在一段时间内失去自由,待在特定的地方接受改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是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他剩余需要服刑的时间不足三个月,那么就不用去监狱,而是在看守所完成剩下的刑期。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还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于符合这些条件的罪犯,即使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也可以不在监狱服刑,而是在监外执行刑罚。不过,暂予监外执行是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条件的,必须经过法定的机关批准。 所以,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进入监狱服刑,存在多种不用去监狱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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