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腹子是否有继承权,若遗腹子夭折了该如何处理?

我老婆怀孕的时候我父亲去世了,我想知道肚子里的孩子也就是遗腹子有没有继承权。要是之后孩子出生后夭折了,这情况又该怎么处理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view-more
  • #遗腹子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遗腹子是有继承权的。在法律上,遗腹子指的是父亲去世时还未出生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就意味着,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为遗腹子保留继承份额。 也就是说,当父亲去世进行遗产分割时,必须要考虑到遗腹子的权益,为其预留一份遗产。这是因为,法律充分考虑到胎儿出生后可能面临的生活保障等问题,给予他们和其他继承人同等的权利保障。 然而,如果遗腹子出生后夭折,情况就有所不同了。虽然孩子出生后夭折,但在其出生时是活体,那么他从出生到夭折这段时间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已经取得了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的所有权。之后孩子夭折,这份遗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再次分配。一般来说,会由夭折孩子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通常就是他的母亲和父亲(如果父亲还在世),因为他们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例如,老张去世时,儿媳怀有身孕。在分割老张的遗产时,就需要为遗腹子预留一份。后来孩子顺利出生,但不幸夭折。那么之前为孩子预留的这份遗产,就会由孩子的母亲来继承。 综上所述,遗腹子在法律上是有继承权的,当他们出生后夭折,已经取得的遗产会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后续处理。这一系列的法律规定,都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序良俗。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