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下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我家里最近涉及到遗产继承的事儿,听说有法定继承这么一回事儿。我不太清楚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继承顺序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想知道谁先继承,谁后继承,想弄明白这个顺序问题,免得之后家里因为遗产继承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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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简单来说,就是当被继承人没留遗嘱时,按照法律规定来分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举个例子,如果老王去世了,没留遗嘱,他有妻子、儿子和老母亲在世,那么他的遗产就由他的妻子、儿子和老母亲来继承,他的兄弟姐妹就不能参与继承。要是老王的妻子、儿子和老母亲都不在了,那么他的遗产就由他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 此外,还有代位继承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比如,老张的儿子先于老张去世,老张去世后,他儿子的孩子(也就是老张的孙子)就可以代替他儿子继承老张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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