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时没有对方地址该怎么办?


在遇到欠钱不还,想起诉但没有对方地址的情况时,不用过于着急,法律上有一些办法可以解决。首先,我们要明白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当起诉时没有被告地址,这可能会给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等程序带来困难,但并不意味着就不能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明确的被告”,主要是要有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虽然没有对方地址,但如果有其他能确定被告身份的信息,如身份证号等,也可以满足“明确的被告”这一条件。 那具体该如何获取对方地址呢?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一是尝试从与对方有联系的其他人那里打听,比如共同的朋友、同事等。二是如果知道对方的工作单位,可以通过工作单位了解其可能的居住地址或者能联系到他的方式。三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通过公安机关等部门查询对方的户籍登记地址。一般来说,户籍登记地址是有记录的,即使对方实际不住在那里,法院也可以按照这个地址进行送达,如果无法送达,还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根据法律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所以,即使没有对方地址,依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去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在整个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自己所掌握的尽可能多的关于被告的信息,以便顺利推进诉讼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