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去世后岳父的继承比例是多少?
我妻子去世了,现在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我不太清楚她父亲也就是我岳父在她遗产里能继承多大比例。我和妻子有一些共同财产,还有她个人的一些财产,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岳父继承这一块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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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妻子去世后,岳父作为妻子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其继承比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遗产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如果夫妻有共同财产,要先把属于在世一方配偶的那一半分出来,剩下的另一半才是去世妻子的遗产。 然后,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岳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有多个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例如,若妻子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有丈夫、子女、岳父、岳母,那么这几个人通常是平均分配妻子的遗产。假设妻子的遗产价值为100万,有丈夫、一个孩子、岳父、岳母四个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每人可以继承25万。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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