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过世后,谁来继承她的遗产?
我妻子不幸过世了,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她的遗产该由谁来继承。我们有孩子,她父母也还健在,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到底哪些人有权利继承她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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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妻子过世后,其遗产继承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要确定妻子的遗产范围。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比如,妻子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如果某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其中只有一半才属于妻子的遗产,另一半属于丈夫。 接下来,看是否存在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如果妻子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来分配她的遗产。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妻子过世的情况下,她的丈夫、子女以及她的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她的遗产。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不过,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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