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过世后房产该如何继承?


妻子过世后房产的继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要先把房产价值的一半分离出来归在世的配偶,剩下的部分才是妻子的遗产。 然后,关于遗产的继承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的约定来执行,比如协议中约定将房产给某个扶养人,那就由该扶养人继承。 要是有遗嘱,就遵循遗嘱中的内容,将房产分给遗嘱中指定的人。例如妻子在遗嘱里写明房子由儿子继承,那就由儿子获得房产。 若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会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比如妻子去世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丈夫、儿子和父母,那么他们就共同参与房产的继承分配。 办理房产继承,通常还需要进行以下流程:首先要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的路段、坐向等因素给出准确价格;接着申请人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提供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等材料;之后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最后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种类、数额的继承方式。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