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销项认证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处理税务问题时,对进项销项认证时间不太清楚。我想知道这个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具体的期限限制,超期了会有什么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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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管理中,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认证时间是企业财务和税务处理中的重要环节。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 首先说进项发票认证时间。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等,取消了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这意味着纳税人在取得上述发票后,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合适的时候进行认证。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取消了期限限制,企业还是应该及时认证和抵扣,以合理规划税务成本。 而对于销项,并不存在认证这一说法。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在销售业务发生后,应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准确核算销项税额,并在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纳税。一般来说,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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