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怎么回事?


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同一行为事实既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构成要件,又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从而导致两种责任并存的现象。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保险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基本概念。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应承担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简单来说,就是你买了保险,当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时,保险公司要按照约定给你赔钱。例如,你买了车辆保险,车子发生碰撞损坏,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情形,保险公司就要赔偿你的损失。 而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当一个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如人身权、财产权等,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甲开车撞到了乙的车,甲的行为造成了乙的财产损失,甲就需要对乙进行赔偿,这就是侵权责任。 当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在法律处理上有一些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在财产保险中,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行为引起的,被保险人既可以向第三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保险人要求赔偿。保险人赔偿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例如,你的车被别人撞坏了,你买了车损险,你既可以要求撞你车的人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先赔了你,那么保险公司就有权向撞你车的人追偿。 在人身保险中,情况有所不同。因为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价的,所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金后,仍然可以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比如,你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工作中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受伤,你从保险公司拿到了保险金,同时你还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在实践中,处理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准确判断适用的法律和责任承担方式。被保险人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遇到问题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保险公司和侵权人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这样才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