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股东的借款利息是否要交个税?
我公司向股东借了钱,现在要支付借款利息。我不太清楚这部分利息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了解支付给股东的借款利息在税务方面的具体要求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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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支付给股东的借款利息通常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当股东从公司获得借款利息时,这属于个人所得的范畴。这里的借款利息所得,指的是个人凭借资金出借而获得的报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第三条明确提到,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说,股东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要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作为支付借款利息的一方,有义务代扣代缴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公司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代扣的税款。如果公司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可能会面临相应的税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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