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关于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不太清楚自己做的一些生意行为是否属于非法经营。听说两高有关于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我想了解下这个司法解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能让我判断自己的行为合不合法,也想知道什么样的情况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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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非法经营罪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两高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范围。比如,在疫情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再如,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也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这些司法解释有助于准确认定非法经营罪,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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