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是性质恶劣且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了准确有力地惩治这类犯罪,相关的司法解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司法适用标准。对于强奸罪而言,解释中规定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与强奸罪的界限。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不论该未成年女性是否同意,都应当以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定罪处罚。而如果是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该未成年女性的,则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这一规定让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同情形下性侵未成年人的定罪更加清晰明确。 在猥亵儿童罪方面,解释明确了猥亵“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多项加重处罚情形。比如,对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这就为司法机关在量刑时提供了更具体的依据,使得犯罪情节与刑罚更加匹配。 另外,《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为保护未成年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它强调了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一旦发现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及时报告,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民事赔偿问题,《民法典》也有涉及。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总之,这些司法解释和相关法律规定共同构建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的法律屏障,不仅明确了犯罪的认定和处罚标准,也为受害者提供了民事赔偿的途径,全方位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