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中知晓是否算医疗事故?
我做手术时出现了术中知晓的情况,术后心里一直有阴影。我想知道这种术中知晓的状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医疗事故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也不清楚判断的标准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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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中知晓指的是患者在全身麻醉过程中,虽然手术在进行,但患者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意识恢复,能感知周围的环境或者手术操作等情况。判断术中知晓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几个关键条件。 首先,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意味着只有在正规的医疗场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进行医疗行为时,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其次,要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规范的行为。在术中知晓的情况下,如果是因为麻醉医生没有按照麻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比如麻醉药物使用剂量不当、麻醉过程中监测不及时等,就可能存在违反诊疗规范的情况。 再者,要有过失行为。这里的过失是指医护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给患者带来不良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麻醉医生没有充分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导致麻醉效果不佳,出现术中知晓,就可能存在过失。 最后,必须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对于术中知晓而言,如果患者因为术中知晓产生了心理创伤、精神障碍等不良后果,就可以认为造成了人身损害。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术中知晓都算医疗事故。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麻醉过程中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和规范,没有过失行为,即使出现了术中知晓,也可能不构成医疗事故。而如果存在违反规范、有过失且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情况,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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