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作废的发票报税时是否需要减出去?

我在经营一家小公司,在报税的时候发现有一些发票已经作废了。我不太清楚在报税过程中,这些作废的发票需不需要从报税金额里减出去。如果不减出去会不会多缴税?要是减出去的话,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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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报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概念。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而作废发票,是指在开具发票后,因购货方退回货物等原因,发生销货退回或者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把原来开具的发票作废处理。 根据我国税收相关规定,在报税时,作废的发票对应的金额是不需要计入应税销售额的,也就是需要从总的销售额中减出去。这是因为,作废发票意味着这笔交易实际上并没有产生有效的销售行为。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这里的销售额是指实际发生的有效销售对应的金额,作废发票对应的金额自然不在此列。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在进行纳税申报时,税务系统通常会区分正常发票和作废发票。企业要准确记录作废发票的信息,包括发票号码、代码、金额等,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只填写正常发票的销售额。这样就能确保申报的销售额是准确的,避免多缴纳税款。如果不小心将作废发票的金额也计入了应税销售额,导致多缴了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更正申报,经核实后,多缴的税款会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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