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一般有什么规定?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侦查的一般规定。 首先,关于侦查的主体。在我国,有权进行侦查的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负责大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而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特定类型案件的侦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侦查权。 其次,侦查的程序有严格要求。立案是侦查的起始环节。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可以采取一系列的侦查措施。例如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询问证人也应当个别进行,并且要告知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证言的义务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再者,关于搜查。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但是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另外,对于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最后,鉴定也是侦查的重要环节。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总之,侦查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合法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