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1年有期徒刑是否需要坐牢?
我因为一些事被法院判了1年有期徒刑,我不太清楚是不是就一定要去坐牢,有没有可能不用去啊?我家里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需要我处理,所以很想知道这个情况。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不一定都要去坐牢。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如果一个人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但在判决前已经被先行羁押了较长时间,比如已经被关了9个月及以上,那么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就可以不用去监狱,而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如果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经过法定的程序审批后,也可以在监外执行刑罚,不用在监狱中服刑。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一般就需要去监狱服刑1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