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失信人能不能办护照?
我被法院列为失信人了,最近有出国的打算,想办个护照,但是不知道法院失信人是否有办护照的资格,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办护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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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失信人能否办理护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法院失信人。法院失信人,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这通常是因为他们在民事案件中,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规定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院没有明确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那么他们在符合办理护照的其他条件时,是可以办理护照的。但如果法院下达了限制出境的决定,那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中的第(五)项,护照签发机关将不予签发护照。因为法院下达限制出境决定,意味着该失信被执行人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所以,失信人是否能办护照,关键在于法院是否对其采取了限制出境的措施。 如果失信人想要了解自己能否办理护照,可以先联系执行法院,询问是否存在限制出境的相关决定。若没有限制出境,就可以按照正常流程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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