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如何办理护照手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失信人”的概念。失信人,通常指的是那些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他们往往是因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而被进行了这样的信用惩戒。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一般情况下,单纯作为失信人并不在不准出境的法定情形内。 然而,实际操作中,失信人办理护照会受到一定限制。因为按照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所以,失信人在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护照时,若法院已经下达了限制出境的决定,那么公安机关通常不会为其办理护照。 如果失信人没有被法院限制出境,办理护照的基本手续和普通人大致相同。一般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等材料,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公安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在一定时间内签发护照。 要是失信人有办理护照出国的需求,建议先和执行法院进行沟通,了解自己是否被限制出境。如果被限制了,可以尝试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之后向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解除限制出境措施后再去办理护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