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被撞了赔1500元算不算少?
我骑电动车的时候被撞了,对方提出给我赔1500元私了。我不太清楚这1500元的赔偿金额合不合理,不知道是多了还是少了,也不知道该依据什么来判断,想问问大家骑电动车被撞赔1500元到底少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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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骑电动车被撞后赔偿1500元是否少,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要明确赔偿范围。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就是因受伤去医院看病、检查、买药等花的钱,要有医院的相关票据来证明。误工费是因为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如果有固定工作,通常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工作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是电动车损坏维修的费用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如果只是电动车轻微擦伤,身体也没有明显伤痛,赔偿1500元可能是合理的。但要是身体有伤痛,去医院检查治疗花费较多,或者耽误了工作有误工损失,1500元可能就不够。比如,去医院检查花了500元,医生建议休息一周,而一周的误工费可能都不止1000元,那这1500元的赔偿就少了。因此,要结合实际发生的费用和损失来判断赔偿金额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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