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遗嘱却不能直接继承的情形是哪一项?

我手里有长辈留下的遗嘱,本以为能顺顺利利继承财产,可听人说有遗嘱也不一定能直接继承。我不太明白这是咋回事,想知道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就算有遗嘱也不能直接继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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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有遗嘱却不能直接继承的情形是存在的。首先来了解一下遗嘱继承这个概念,遗嘱继承就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但有一些情况会让有遗嘱也无法直接继承。 第一种情况是遗嘱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比如老人在病重神志不清时所立的遗嘱,可能就因为老人当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导致遗嘱无效,这种情况下就不能按照遗嘱直接继承。 第二种情况是遗嘱未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遗嘱没有这样做,那么在处理遗产时,应当先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才可以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第三种情况是存在遗赠扶养协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当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内容冲突时,优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例如老人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他人照顾其晚年生活,老人去世后财产归照顾人,之后老人又立遗嘱将财产给了子女,这种情况下就要优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第四种情况是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如果遗嘱继承人有这些行为,就会丧失继承权,也就不能按照遗嘱直接继承遗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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