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但未尽赡养义务会怎样?
我手里有遗嘱,按说能继承相应财产,可我这些年因为一些原因没怎么尽赡养义务。现在其他亲属对此有意见,我也有点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遗嘱还有效吗,我还能不能按遗嘱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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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遗嘱是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预先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体现了遗嘱人对自己财产分配的意愿。 然而,赡养义务也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虽然有遗嘱,但如果继承人有能力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其他继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原因、程度等。如果认定该继承人确实存在有能力赡养却故意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法院有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减少其按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甚至判决其不分得遗产。也就是说,有遗嘱并不意味着完全可以不顾赡养义务而顺利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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