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是否属于童工?
我今年17岁,想出去打工,但又担心自己属于童工不能工作。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童工的定义,想知道17岁到底是不是童工,能不能合法地参加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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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17岁是否为童工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童工的法律定义。 所谓童工,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指的是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也就是说,只要是未满16周岁,参与了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个体劳动,就会被认定为童工。国家是严格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而17岁的人群,已经超过了16周岁,并不在童工的范畴内。不过,他们属于未成年工。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对于未成年工,法律有特别的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明确指出,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同时,该法第六十五条还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所以,17岁不属于童工,可以合法地参加工作,但用人单位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保障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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