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车撞了责任二八分合理吗?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是确定各方应承担赔偿义务的重要依据。当小孩被车撞了且责任二八分,判断其是否合理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的事故情况来综合考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小孩被车撞的情形中,如果小孩一方存在一定过错,比如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在马路上乱跑等,而机动车一方也有部分过错,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等情况,认定小孩一方承担两成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八成责任,这种二八分的责任划分是有可能合理的。因为法律规定要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来分担责任,并不是只要是小孩被撞,机动车一方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如果对责任划分有异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所以,如果觉得责任划分不合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