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三个月是否违法?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老板已经三个月没发工资了,每次问都说过段时间给。我生活都快成问题了,也不知道老板这么做是不是违法。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拖欠工资三个月算不算违法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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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资是劳动者通过付出劳动所获得的报酬,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那么,拖欠工资三个月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解释,“拖欠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这里强调“无正当理由”,如果是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暂时无法支付工资,情况则另当别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该条文清楚地表明,用人单位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从这个规定来看,拖欠工资三个月显然违反了按月支付工资的要求。 此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也指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这进一步强调了工资支付的时间要求,三个月未支付工资不符合“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的规定。 从法律责任方面,《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所以,拖欠工资三个月不仅要支付工资,还可能面临加付赔偿金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拖欠工资三个月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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