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淄博离婚必须有30天冷静期吗?

我在淄博,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听说现在离婚有30天冷静期,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就想弄明白,在淄博办理离婚,是不是一定得经过这30天冷静期?有没有不需要冷静期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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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淄博离婚,是否必须有30天冷静期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它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存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在淄博是必须经过这30天离婚冷静期的。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也就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则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审理和判决。比如,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不会适用30天的离婚冷静期。所以,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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