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否同时领取?
我休产假了,公司给我发了产假工资,可我听说还有生育津贴这回事。我就想问问,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不能都拿到手啊?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怕到时候竹篮打水一场空,有懂的朋友能给我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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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很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关心的问题,简单来说,二者通常不能兼得。 生育津贴,指的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就是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企业按照其正常出勤情况发放的工资。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从这条规定能看出,如果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那么她在产假期间能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就相当于产假工资了。要是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要把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要是女职工没参加生育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就得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来支付产假工资。也就是说,不管是通过生育津贴,还是用人单位发放产假工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收入保障有了明确规定,但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和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不然就重复获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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