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工资能否兼得?
我休产假期间,公司正常给我发了工资。最近听说还有生育津贴这回事,我就想问问,生育津贴和工资能同时拿到手吗?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担心自己拿了工资就不能领生育津贴了,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展开


生育津贴和工资能否兼得,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生育津贴和工资的概念。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是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部分。而工资是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的劳动报酬。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按照规定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一般情况下,如果女职工享受了生育津贴,就不再重复享受产假工资。因为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活费用。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然而,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有些福利待遇较好的企业,在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同时,仍然正常发放工资。但这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而是企业自主给予员工的福利。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讲,生育津贴和工资通常不能兼得,但企业额外给予福利的情况除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