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否冲突?
我休产假期间,公司正常给我发了工资。最近我听说还有生育津贴可以领,就有点担心,这生育津贴和工资会不会冲突啊?要是领了生育津贴,公司会不会把之前发的工资扣回去呀?我想弄清楚这两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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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否冲突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来解释一下生育津贴,它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本质上,生育津贴就是对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在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就替代了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也就是说,女职工最终拿到手的钱不能比自己正常上班时的工资少。在这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和工资不会重复发放,不存在冲突。例如,小李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 8000 元,她自己的月工资是 7000 元,那么她领的生育津贴就是 8000 元,单位要把这 8000 元给她。 要是女职工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就得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来支付工资。此时也不存在生育津贴和工资冲突的问题,因为没有生育津贴这一项,单位给发的就是工资。比如小张所在单位没给她交生育保险,她产假前月工资 6000 元,单位就得每月给她发 6000 元工资。 所以,一般来讲,生育津贴和工资不会冲突,而是在不同情况下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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