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产假期间公司发工资和生育津贴是否有冲突?

我正在休产假,公司这边给我正常发工资,但我听说还有生育津贴可以领。我就想问问,公司发的工资和生育津贴能同时拿吗,这两者会不会有冲突啊?要是有冲突,我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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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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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公司发工资和生育津贴是否冲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概念。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而产假工资,就是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公司按照其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发放的报酬。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女职工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那么生育津贴就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这意味着,公司不需要额外再发放工资,但是要确保女职工拿到手的钱不低于她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水平。 如果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这种情况下不存在生育津贴,也就没有冲突的问题。 综上所述,产假期间公司发工资和生育津贴一般是不能同时兼得的,但要保证女职工的权益不受损,即拿到手的钱不低于正常工作时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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